王中山涉嫌受贿被判无罪案
案情:
王中山为某县粮食局长,公诉机关指控其单位建家属楼时,施工队长给王送礼20万元。为要工程款,又给王送礼5万元,共计25万元,但王本人不承认。公诉机关举证了施工队长父子的证言,施工队长对王本人的录音,据此认为王已构成受贿罪。
焦点:
通过辩护人阅卷,发现案件立案表上“案件线索”栏里显示,“该案是反贪局工作人员为查找线索,授意施工队长对王秘密录音,取得犯罪线索。”本人认为,《刑诉法》明文规定,侦查机关必须公开、合法取证,不得秘密取证,更不能授意“控告人”秘密取证。此做法程序严重违法,且当庭播放的录音证据含混不清。为此,请求做声纹鉴定。最高检、公安部联合鉴定结论为:声音为王中山本人,但录音有剪接现象。
要点:
证据必须合法,秘密录音无效,经过剪接的视听资料证据也无效。
判决:
公诉机关指控证据不足,判决王中山无罪。